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突破高青教育工作的意见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突破高青教育工作的意见
(淄教办字[2006]107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突破高青工作的意见》(淄发[2005]3号)精神,帮助高青县教育工作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突破高青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加快高青教育发展的战略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突破高青教育工作的历史使命感。自2003年市委提出举全市之力加快发展高青建设以来,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高青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于2004年局党委扩大会议上相应提出举全市教育之力支持、壮大高青教育,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通过资金补助、政策倾斜、爱心捐助、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对高青教育安排和争取资金(实物)1145万元,进一步提高了高青的教育教学质量,加快了高青教育现代化进程,推进了高青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对高青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同时,也应实事求是地看到,高青与先进地区相比,教育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对高青教育发展的认识、政策的落实、重点工作的开展等方面还不够协调一致。对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开创举全市教育之力支持高青、突破高青、发展高青的工作新局面。
  (二)为了做好突破高青教育工作,市教育局从全市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和我市教育的实际出发,坚持教育科学发展观,以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为原则,围绕突破,突出一个“实”字,2006年通过采取补助、减免、引进等多种方式每年提供不低于500万元左右的资金(或实物)支持,力争使高青县全面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大力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高中段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所有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等建设达到国家配备标准,全面提高高青县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结合高青教育的发展实际和请求,现对2006年市教育局支持高青教育加快发展的具体政策目标进行调整充实,努力实现十大新突破:一是在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上有新突破;二是在争取市直部门对口支援上有新突破;三是在落实资金、实物扶持上有新突破;四是在帮扶贫困生、消除辍学生方面有新突破;五是在教师引进、选派、培训上有新突破;六是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上有新突破;七是在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工作上有新突破;八是在普及学前教育、高中段教育上要新突破;九是在实施新课改上有新突破;十是在教育教学质量上有新突破。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