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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支持沂源教育发展工作的意见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支持沂源教育发展工作的意见
(淄教办字[2006]108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沂源发展工作的意见》(淄发[2005]6号),帮助沂源教育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现就举全市教育之力进一步做好2006年支持沂源教育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支持沂源教育加快发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支持加快沂源教育加快发展,是市委、市政府支持沂源、壮大沂源的重要举措和全市教育持续、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的重点所在。自2003年市委提出举全市之力加快发展沂源建设以来,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沂源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于2004年局党委扩大会议上,相应提出举全市教育之力支持、壮大沂源教育,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通过资金补助、政策倾斜、爱心捐助、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对沂源教育安排和争取资金(实物)1487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沂源的教育教学质量,加快了沂源教育现代化进程,推进了沂源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沂源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同时,也应看到,沂源教育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于支持沂源教育加快发展问题,目前在思想认识的提高、政策实施的落实、重点工作的开展等方面还不够协调一致,制约沂源教育加快发展的关键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在当前新形势下,沂源教育的发展又遇到了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开创举全市教育之力支持沂源教育加快发展工作的新局面。
  (二)为了进一步做好支持沂源教育加快发展工作,市教育局从全市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和我市教育的实际出发,坚持教育科学发展观,以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为原则,围绕发展,突出一个“实”字,2006年将在前两年援助的基础上,通过采取补助、减免、引进等多种方式提供不低于650万元左右的资金(或实物)支持,力争使沂源全面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高中段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所有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等建设达到国家配备标准,全面提高沂源县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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