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6〕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市房管局、市统计局制订的《淄博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住房状况调查,掌握城镇居民真实的住房现状和需求,是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完善住房政策的重要基础和决策依据,对于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建立健全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开展住房状况调查的有效工作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尽快制定周密可行的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好。各级公安、民政、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把工作做好。市房管局、市统计局要加强对各区县、高新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切实提高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三、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调查质量。各区县、高新区要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制定抽样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取得广大居民对调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调查队伍,做好调查前培训。要认真做好调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分析工作,防止出现差错、遗漏或重复,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四、注重调查成果的应用。各区县、高新区要根据调查数据认真分析住房发展和住房市场运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要分析预测住房需求的总量和结构,制定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科学确定各类商品住房供应量。要以适当方式公布调查结果信息,引导合理消费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淄博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房管局、市统计局 二○○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