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政策引导,创新营销体制。制造和实施焦炭贸易国际化战略,组建具有国际石油“欧佩克”性质的山西焦炭企业联盟,平衡产量和输出量,调控国内、国际市场供求关系。建立焦炭价格保护机制,积极筹建辐射全球市场的煤焦现货和期货交易中心。
(三)优化冶金工业
1.合理调控钢铁产能,淘汰落后能力,加快调整结构,推动钢铁企业做强做大。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控制生铁、普钢总量,加大钢种结构调整。2010年前,完成全省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的逐步淘汰工作。通过产能置换,优化钢材结构,到2010年,全省生铁、粗钢、钢材产能分别保持在5500万吨、5000万吨、4200万吨。扩大不锈钢、硅钢、新型建筑结构钢、优质合结钢、汽车用钢等品种的生产。以太钢为中心,培育国内乃至国际不锈钢产业基地。推动大型钢铁企业联合重组,重点支持太钢、长钢、海鑫等大型企业做强做大。发展精深加工,增强深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继续实施太原不锈钢工业园区的二期、三期工程,力争形成100-150万吨的不锈钢深加工能力。
2.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建设铝镁等工业基地。充分发挥铝土矿资源优势,依托优势企业,大力发展氧化铝,重点支持中铝集团、鲁能晋北铝业、阳煤集团、同德铝业、武圣铝业、肥美铝业等项目,使山西成为国家重要的铝工业基地之一。支持在河津、运城、阳泉、太原等地创办铝材工业园区。提高镁工业技术水平,规范镁工业发展。大力推进镁金属深加工,在运城、大同、太原建设镁合金及深加工项目集聚区。继续发展铜、锌等冶炼深加工项目。到2010年,全省氧化铝产能达到700万吨,电解铝产能控制在150-200万吨,原镁产能50万吨,镁合金产能30万吨,精铜产能20万吨,锌合金及深加工产品10万吨。
3.提高冶金工业整体竞争力,强化冶金行业污染治理。优化冶金工业区域布局,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向工业园区集中。支持冶金企业通过各种方式与省内外优势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提高国际竞争力。推动资产重组,鼓励冶金与煤、电、焦联合发展,加快上下游产业融合。严格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提高产业规模、技术准入门槛,大力支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现能耗物耗显著下降,废气排放达标、达量,废水全部闭路循环,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
(四)加快发展电力工业
1.明确发展目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科学合理安排电力项目,推动电力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使山西成为全国电力生产和输出大省。到2010年,全省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700万千瓦,其中,外送电装机容量达到1600万千瓦,较“十五”末均翻一番。
2.优化电源布局和结构。充分发挥区域煤炭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前提,综合考虑“两区”开发和经济效益,在近煤富水地区建设一批大型坑口电站;在全省大中城市周边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项目;在煤矸石、洗中煤、煤层气富集地区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合理发展水电,积极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时要坚持上大关小,加快技术改造。重点发展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环保型、节水型机组,提升电力行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到2010年高参数、大容量机组比例达到55%以上,逐步淘汰大电网覆盖范围内服役期满、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凝汽发电机组和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小火电机组。
3.加快节能降耗减污。全省发电煤耗降到36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新建坑口电站、煤矸石电厂发电机组原则上要全部采用中水、矿井水,其他新建发电机组利用中水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现有火电厂限期2008年前建成脱硫、除尘等环保设施,实现全行业二氧化硫、烟尘排放达标,排放的粉煤灰实现综合利用,废水零排放。支持煤电联营,降低发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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