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06〕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近来年,我省稳步推进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经过全省各界共同努力,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着产业层次和水平比较低,支柱产业单一,新兴产业发展缓慢,一、二、三次产业发展不够协调等问题。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理清和完善我省经济结构调整思路、政策和措施,全面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建立多元支柱产业体系,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鼓励先进和限制落后两类政策并重,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薄弱产业,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竞争与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行业指导作用,强化对重点项目扶持,坚决淘汰落后,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2.坚持自主创新与招商引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相结合。启动一批重大技术攻关和信息化工程示范项目,鼓励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速科技进步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全面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通过招商引资促进发展,鼓励瞄准国际、国内技术一流、管理一流、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集团进行战略合作。紧紧围绕制约发展的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大力消除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3.坚持保护环境、加快污染治理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相结合。把加强环境保护、加快污染治理和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手段。
4.坚持加快发展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相结合。在大力提高经济增长的速度、规模和水平的同时,始终把节材、节能、节水摆在重要位置,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5.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紧紧依托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以点带面,带动整个产业发展。
二、进一步改造、提升、巩固、拓展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等传统产业
“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市场导向和产业政策要求,重点加强传统行业宏观调控,坚持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高集约化水平,减少污染,把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为资源配置合理、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节约型、清洁型和循环发展型产业,进一步提高产业质量和效益。
(一)做强做优煤炭产业
1.加快煤炭基地建设,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到2010年,全省原煤产量和外调量分别控制在7亿吨和5亿吨左右。其中,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的产量和外调量分别达到2.6亿吨和1.9亿吨、1.6亿吨和1.2亿吨、2.6亿吨和1.8亿吨。继续实施“三大战役”,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提高煤矿装备水平和集中度,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以大型煤炭集团为龙头,加快对区域内中小煤矿的整合力度,到2010年,全省煤矿总数控制在2500个以内,大中型煤矿产量占总产量的80%以上。建成几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能源企业集团,其煤炭产量占全省的65%以上。到2010年,采掘机械化程度,12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达到100%,60-90万吨/年矿井达到80%,30万吨/年矿井达到60%以上。加大信息化改造力度,加强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下井人员考勤定位系统、航空摄影监测系统等“四个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