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应用的通知

  (四)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及保障体系建设。市发改委及市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我市数字认证、安全测评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加强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根据市统一的安全要求,制定本级本部门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所建设的网络和应用系统必须通过国家认可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进行安全测评后方可接入市级政务外网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各区、县(市)要明确分管负责人,明确责任和措施,按照市外网建设的进度要求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任务,保证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区、县(市)要整合本级政务网络资源,完成本级外网平台建设的具体工作。市直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加快具有部门特色的电子政务外网应用系统建设。
  (二)统筹规划。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必须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总体设计和跨部门协调,避免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要充分共享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资源,不再建设非涉密的孤立的纵向网络,凡新建涉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服务的业务系统,必须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已建成的业务系统和网络,要逐步整合到现有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确有需要保留的,报有关部门审批。
  (三)严格审核。加强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管理,对信息安全工程和30万元以上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必须先由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项目,市财政根据领导审定的项目提出资金安排计划,市发改委及市信息中心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市信息中心审核后的方案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不符合全市统一规划及技术规范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未经国家认可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测评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四)加大投入。对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与维护,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将外网平台运行维护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考核。加强对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应用、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进行绩效考核与评比。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