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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评选一批外商投资企业“社会责任先进企业”。为宣传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弘扬和表彰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服务月期间将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在纳税、安排就业、环境保护、创建和谐企业、参与或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评选一批外商投资企业“社会责任先进企业”,以适当的形式给予表彰。(责任部门:综合组)
  (四)评比一批优质服务单位,评价各地投资环境。服务月期间,围绕“提升服务、改进机关作风”,开展千家外商投资企业评比机关和评价各地投资环境活动。同时结合《宁波市2006年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责任书》和《商务部关于开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活动的通知》(商台发〔2006〕327号)精神的贯彻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投资环境建设和调处外商投诉以及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和评价,评出一批优质服务单位和地区,予以表彰,并向各地反馈外商对投资环境的评价意见。(责任部门:评议组、督办组)
  (五)宣传一批典型。服务月期间,组织新闻媒体记者走进外商投资企业和政府服务部门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宣传一批优秀外商投资企业和优质服务部门,评选出一批好的新闻报道稿件予以表彰。同时,通过发布《宁波市外商投资报告》,组织“我与宁波同发展”主题演讲会,编印《外商眼中的宁波》等,大力弘扬外商投资企业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理解、支持、服务外商投资企业的良好氛围,促使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宣传组、综合组)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服务月活动主体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专门设立服务月活动办公室,负责服务月活动的方案制订和实施、督促和检查、总结和表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建立情况汇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和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
  (二)强化宣传造势,营造舆论氛围。服务月活动报道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市级新闻媒体要围绕服务月活动主要内容和任务,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辟专栏、专题报道、人物专访等形式,积极报道先进典型,介绍成功经验,开展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深入企业调研,掌握急难实情。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征询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市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我市投资环境现状,提出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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