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州级特殊教育学校要创造条件,建立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普通高中要扩大残疾学生招生数量;普通职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采取独立办学或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办学等形式,举办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学习需要和就业需要。条件具备且有充足生源的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举办高中阶段教育部(班)。
4、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使上线的残疾考生的录取率达到95%以上。积极鼓励兴建新的特教高等院校(专业)。
5、推进素质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认真推进课程改革,构建特殊教育新课程体系。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构建完善的特殊教育教研科研网络。
6、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应残疾人特殊需求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补充,形成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科技部门在科技普及工作中要对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的服务。每年为10万名残疾人提供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其中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培训与指导,对贫困的残疾人实行免费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
7、加强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大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省对骨干教师和随班就读中心校的教学负责人进行培训;市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十一五”期间,特教教师的特殊教育津贴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
8、深入开展盲文、手语的学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盲文、手语特殊教育培训,在普及的基础上建立骨干翻译队伍,为盲人、聋人接受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创造条件。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任务指标:
━━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新增10万城镇残疾人就业。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促进盲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农村重残和一户多残特困户的救助标准。
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法规、政策,把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和再就业总体规划,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加大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专款专用。
2、用足用活优惠政策,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科技部门要对残疾人福利企业的产品提供技术支持。鼓励残疾人自强创业、个体从业。建立一批省级自强创业示范基地和省级残疾人就业基地;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3、加强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要拓展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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