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209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通知要求,为加快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确保各项任务的按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总体思路
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目标是:严格按照省电子政务网络的技术规范,建成符合国家和省政府保密要求的安全电子政务网络内、外网,连接省、市和县(市)、区三级政府机关,以及因工作需要的企事业单位;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系统的网络互联。
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的总体思路是:租用运行商的裸光纤和MSTP链路为基本线路,在此之上新建以TCP/IP技术为核心的电子政务外网;保留现有的政府专网,待有关业务迁移到外网后,适当调整接入范围,作为电子政务内网使用。
二、接入时间和经费
各单位在2006年12月底前完成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工作,具体接入时间另行确定,市级接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各单位的接入和租用线路费用由电子政务网络平台项目经费统一支付。
三、工作要求
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采取“统一规划、共同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各单位的接入工作要在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领导下,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接入范围包括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其下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先接入到本部门网络再统一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为保证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下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接入范围需报市政府办公厅审核。企业以及其它需报送数据的单位可通过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互联网网站或市政府统一的VPN接入平台进行信息交换。
各单位统一使用省政府分配的IP地址,同时要求如实上报本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计算机数量,以便合理分配IP地址。
各单位原则上不能保留单独的互联网出口,必须使用市政府统一的互联网出口,其费用由电子政务网络项目经费统一支付。需保留互联网出口的单位应报市政府办公厅同意并报省政府备案。
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接入工作时间紧、情况复杂,需要各单位密切配合,按时完成任务。为加强接入工作,要求各单位确定一名网络建设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的网络接入工作,并确定一名网络接入工作具体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