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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强化农业与生态气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和都市型农业的特点,建设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深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候资源评价工作,开发和推广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建立农村气象警报服务网络,使灾害警报信息及时到村入户,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要结合生态宜居城市和滨海新区建设,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现代化技术,积极开展生态气象的监测和生态评估工作,为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供依据。积极开展与城市发展、人民需求相关的大气成分观测以及相应的预报和服务工作。
  (四)积极开展交通、旅游气象服务工作。建立海上航运、高速公路、市内旅游景点等气象灾害预警系统,重点抓好高速公路道路结冰、降雪、大雾和能见度预报服务,近海海面和港区的大风、大雾预报服务,旅游景点的晴雨预报服务。
  (五)加强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服务工作。气象、市政、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要建立高效灵活的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渠道,开展与城市交通、城市建设、城市能源、城区空气污染相关的气象服务,城市生态环境预估,城市重点工程的气象服务决策咨询,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规律、病理影响机理的综合研究与服务。
  (六)加强重大灾害的防御管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重大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管理,开展气象灾害普查,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对重大气象灾害要及时组织灾情调查和影响评估。城镇规划、重大工程建设、农业产业布局、市政设施建设等要进行重大气象灾害风险性评估。市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行政管理职能,大力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五、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一)积极开展气候资源的普查和开发利用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开展气候资源的普查,摸清气候资源状况,为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奠定基础。市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农业开发项目和大中型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进行气候适应性论证。
  (二)切实加强空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抗灾减灾、缓解水资源短缺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要建成以空中水资源综合监测、通讯及信息采集存储、决策指挥、外场作业、效益评估、技术支持为主要内容的作业指挥系统。大力组织开展以增加河流径流、水库蓄水、涵养地下水源、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灭火、净化空气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为目的的人工增雨(雪)作业。
  (三)做好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气象服务。气象能源是可以再生的清洁能源。我市气候资源较为丰富多样,各级政府要站在战略高度,重视风能、太阳能的开发,促进循环经济建设的发展。要组建风能、太阳能监测网,开展风能、太阳能普查和可利用资源的评估,为制定开发利用规划提供气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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