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津政发(2006)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 3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按照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不断满足我市国民经济发展对气象工作日益增长的需求,更好地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市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新一代天气雷达、自动气象(雨量)站网、卫星遥感、GPS探测站网、数值天气预报解释应用等气象现代化业务系统投入运行,气象预测预报水平显著提高,气象工作在重大气象灾害防御、防汛抗旱、工农业生产、地质灾害防御、森林防火、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工程建设和社会活动天气保障、方便城乡群众日常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市气象事业发展中还存在着综合气象监测体系尚未形成、预测预报科技水
平亟待提高、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亟待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需要解决的问题。
天津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同时也是一个气象灾害频发的地区,暴雨、冰雹、大风、大雾、风暴潮以及干旱、洪涝、寒潮等气象灾害频繁发生,对我市交通、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和安全等构成了严重威胁。大力发展气象事业,提高我市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已成为我市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迫切任务。我市风能、太阳能、空中水资源等比较丰富,具有较大开发潜力,科学地开发利用,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具有重大的经济、环保和生态价值,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加快天津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科技创新,显著提升气象事业对防灾减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服务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奋斗目标:到2010年,建立天津市现代化的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气象业务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满足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气象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增强为环渤海经济发展和海河流域防汛抗旱服务的能力;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工作的整体实力大幅提升,气象科技、业务和服务达到国内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