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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6〕129号 2006年5月16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根据省统计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数据,全省(含厦门)200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7146元,月人均1429元;不含厦门则为15990元,月人均1333元。各地在执行养老保险征缴政策时,按不含厦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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