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政和县外屯农机加油站等8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6〕615号)
政和县外屯农机加油站等8家企业: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迁建政和县外屯农机加油站,新设福州开发区盛鑫海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配送企业,新设闽宁渔F992、福鼎市嵛山华兴加油船(闽福鼎渔F256)、宁德市蕉城区三都澳宁港贰号加油船(宁港油2)、闽蕉渔F0501、福德油一号、闽狮油F224加油船等8个项目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