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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撤销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驻福建办事处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撤销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驻福建办事处的通知
(闽经贸协作[2006]590号)


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你中心关于撤销驻福建办事处的申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外地驻闽办事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闽政综[1991]97号),经研究,同意撤销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驻福建办事处。办事处撤销后,应停止各种活动,其一切遗留问题由你中心派人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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