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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6〕80号)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第三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届运动会举办成功。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海南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弘扬我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加快培养优秀民族体育人才,推动我省少数民族群众体育运动事业的健康开展,增强民族团结和谐氛围,促进我省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海南,由省政府主办,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承办,五指山市政府、三亚市政府协办的海南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本届运动会)将于2006年10月24-26日在五指山市和三亚市举行。为办好本届运动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本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符桂花(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范晓军(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明哲(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厅长)

      陈亚俊(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厅长)

      刘平治(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志成(省公安厅副厅长)

      邓运雄(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副厅长)

      隋枝叶(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诚安(三亚市政府副市长)

      黄 坚(五指山市政府市长)

  委 员:王建成(省民族宗教事务厅)

      李昌铁(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王儒民(省民族宗教事务厅)

      王兴胜(五指山市政府副市长)

  各市、县代表团团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组、场地组、仲裁委员会、财务组、接待组、宣传组、安全保卫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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