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合作,聚集辐射。
加强穗港澳区域金融合作,强化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联系,发挥扶持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吸引金融机构及其附属机构进驻广州。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在金融商务区等重点区域聚集发展,塑造金融中心的品牌形象,不断增强金融中心的集聚力、辐射力和竞争力。
(四)产融互动,协调发展。
围绕广州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加强对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集团和优势产业集群。加速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扩大优势产业参与金融业的深度,增强现有金融机构实力,培育新的金融市场主体,促进优势产业与金融业共同发展。
(五)防范风险,优化环境。
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建设金融安全区。建立政府、司法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金融安全与稳定。完善政府职能,做好服务,加强法治、金融安全稳定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三、发展重点
(一)金融改革创新工程。
根据我国金融改革全面推进的形势,不断深化我市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把握利率市场化改革、汇率制度改革的机遇,鼓励金融创新,不断增强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
(二)金融结构优化工程。
优化金融结构,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抓住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机遇,加强支持和引导,推动广州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加大上市公司培育力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做优做强上市公司。拓宽现有平台及探索构建新型平台,不断发展产权、期货、债券及其他直接融资市场。
(三)金融机构引进工程。
加强与国际、国内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政策优惠和优质服务,加快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金融业聚集力和影响力。
(四)金融商务区建设工程。
加强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金融商务区聚集发展,建设一流的金融商务区,打造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优质品牌。
(五)区域金融合作工程。
推动穗港澳金融机构开展全面合作,鼓励广州地区企业到香港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带动香港中介服务业到广州拓展业务。利用广州的地缘优势,发挥辐射作用,促进资金、人才、信息在泛珠三角区域内自由有序流动。
(六)地方金融创优工程。
整合地方金融资源,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探索综合经营,打造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广州金融旗舰。加快有关中小金融机构的清理整顿,探索退出市场的有效途径。加强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实现地方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七)金融人才建设工程。
全面实施金融人才战略,落实各项补贴和优惠政策,加快完善全市金融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的机制,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形成以优秀金融企业家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队伍、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的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和以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骨干的金融员工队伍。
(八)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工程。
完善金融产业政策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进驻及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金融法制环境建设,打击金融犯罪,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快金融领域诚信文化建设,推动广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银政企合作,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加强金融安全区建设,促进区域内金融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加强风险控制,探索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