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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三)广州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

  近十多年来,广州综合经济实力稳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社会发展迈入新阶段,为金融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一五”期间,广州经济预计年均增长12%,重点发展汽车、石化、电子、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广州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有助于提升广州金融业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

  (四)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带来的机遇。

  “十一五”期间,广州城市建设将继续保持高强度投入,随着区域性空港、海港、信息港和城市轨道交通、道路交通、生态环保设施、重大社会事业等项目的建成,以及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的举办,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中心城市功能日益增强。广州作为经济中心、国际都会、创业之都、文化名城、生态城市,势必给广州金融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二、面临挑战

  (一)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

  经济金融全球化及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对广州金融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经济金融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的同时,也使得金融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对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压力。

  国内中心城市金融业竞相发展的态势既给广州带来向上的动力,也带来资源分散、竞争加剧的压力。近年来,国内不少中心城市提出建设金融中心的目标,纷纷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广州如不加快发展,将可能在新一轮的金融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会弱化广州中心城市的功能。

  (二)内部发展不足带来的挑战。

  一是金融发展环境有待优化,主要表现为广州与经济特区在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差异,不利于金融资源的聚集。二是广州金融业发展不平衡,银行业、保险业相对发达,但证券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创新力度不足。三是广州地方金融机构实力相对较弱,核心竞争力、风险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产融结合不够紧密,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五是金融业空间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六是高层次、国际化的金融人才仍相对缺乏。

第三部分 发展目标、思路与重点

  一、发展目标

  (一)战略目标。

  进一步强化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十一五”期间,以CEPA实施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契机,以增强聚集和辐射能力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基础,打造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金融支柱产业,建设机构密集、市场完善、创新活跃、科技先进、服务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到2010年,初步形成带动全省、辐射华南、联通港澳、面向东南亚、与国际接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到2020年,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水平,初步形成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功能互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二)具体目标。

  强化“八个中心”,建设“四大体系”。努力把广州建成区域性银团贷款中心、区域性票据业务中心、区域性资金结算中心、区域性外汇交易中心、区域性资本市场业务中心、区域性保险业务中心、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区域性金融教育科研中心;加快建设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的金融产业政策体系和综合的金融监管协调服务体系。

  --区域性银团贷款中心。发挥广州资金实力雄厚、银行业发达的优势,完善覆盖全省和联动泛珠三角的项目贷款和银团贷款服务网,使广州成为辐射全省和泛珠三角的区域性银团贷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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