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06]30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日
广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明电[2006]235号)精神,为整顿和规范我市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推动行业自律。通过专项行动,使我市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得到普遍增强,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水平和合理用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我市医药产业的规范、协调、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广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玲(副市长)
副组长:朱 力(副秘书长)
姚建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罗京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伍子悠(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华俊(市经贸委副主任)
吴邦灿(市国资委副巡视员)
汪元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林歌士(市质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