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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紫罗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紫罗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7月13日 实施日期:2007年7月13日)废止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紫罗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6〕288号)


天津市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紫罗园经济适用房项目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北辰区延吉道与高峰路交口处承建的紫罗园小区149970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0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上述审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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