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长府办发〔2006〕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长春”(www.cc.jl.gov.cn)自开通以来,在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数字化应用水平的提高,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发展,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特别是其内容建设方面,与信息化发展的形势和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文件)的基本要求和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确保网站内容权威、准确,更新及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振兴长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及时公布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合理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

  二、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方式

  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主要来源于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和市政府办公厅,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网上抓取。由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从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抓取新公布的信息,经过审核导入市政府网站的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通过指定的报送渠道,将需发布的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至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长春”网站编辑部。

  收报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房辉、林安娜

  电  话:8988107

  电子邮件:FH@changchun.gov.cn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