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对全省肥料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对全省肥料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的通知
(鲁农市信字〔2006〕17号)


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经研究,确定在秋种期间对市场上流通的已登记的肥料产品进行一次跟踪抽查。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2006年度全省登记肥料秋季市场抽查方案》(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附件:2006年度全省登记肥料秋季市场抽查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6年度全省登记肥料秋季市场抽查方案

  一、抽检的目的和时间
  为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更好的落实农业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肥料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肥料坑农害农行为,促进我省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抽检的时间定在9-10月集中进行。
  二、抽检的重点
  重点是群众反映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针对秋季用肥量较大的状况,重点抽查复混肥、有机肥和冲施肥。复混肥以配方肥为主,中小企业产品为重点,兼顾一定量大企业产品;有机肥主要抽检有机无机复混肥;冲施肥主要抽检以大量元素为主的冲施肥。
  三、抽检的方法
  重点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重点抽查那些群众举报多意见大的产品,产品定价明显不合理的产品,包装花哨夸大宣传的产品。重点抽查群众举报多、假货多的市场和门店。进入市场后根据需要随机抽检部分产品。抽检的具体实施按一般要求进行。
  四、抽检单位
  山东省土壤肥料总站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委)土肥站、执法大队积极配合,分工合作,形成合力,保证抽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抽检项目及检验依据
  现场检查,在所在市、县(市、区)土肥站和执法大队配合下,核查产品登记证号、包装标识、进销台帐等。按照要求填好取样单、封存样品,并对生产企业进行确认。对个别门店进行拍照、录像作为抽检的辅助资料。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