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承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提高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
(五)加快农业科技高、精、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六)开展农村发展战略、农业科技信息和现代农业经济研究,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掌握国内外农业高新技术动态,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七)建立高效的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作能力,对院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八)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农业科技型企业,促进农业科技产业化进程,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管理体制
省农业科学院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实行省财政一级预算,业务归口省科技厅管理。所属研究所、中心、试验场按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产业主体进行分类改革,实行院(所)长负责制。
科技创新主体。根据新时期农业发展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要求和我省农业科技事业发展的实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院属非盈利性公益类研究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推广,承担国家重大区域性农业科技攻关和全省农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难题攻关及高新技术项目研究,为全省农业和农村提供综合性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制定农业发展规划提供技术咨询。
科技产业主体。张掖、榆中、黄羊3个试验场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其中张掖、榆中2个试验场继续保留县级建制),实行财政定额补贴,其配套政策按《通知》精神执行。其主要任务是以公益类研究机构技术成果为依托,开展科技成果示范,加大经济与科技结合的力度,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张掖试验场子弟学校移交当地政府。
省农业科学院机关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及全院非盈利性公益类研究机构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本着充实基层、精简高效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报省编办审批。
四、运行机制
(一)建立以聘用合同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对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合同管理,促进人员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