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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


  附件:辽宁省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

省 教 育 厅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辽宁省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精神,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辽宁省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学生为宗旨,抓住城区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为主线,均衡配置经费、设施、设备、教师等办学资源,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和学生群体之间的差距,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性,使义务教育真正实现持续、协调、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到政府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统筹规划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市、县(市)区级政府要对均衡发展的各项任务制定出具体的目标和实施步骤,本着“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政策倾斜,治薄扶弱。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各级政府要针对这些重点和难点制定倾斜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扶持弱势群体,尽快解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群体之间教育不均衡现象。

  3.注重内涵,办出特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仅要关注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相对均衡的问题,更要关注学校的内涵发展。要积极鼓励学校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每一所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为学生的成长留出空间,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条件。

  4.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将着力点放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和薄弱学校改造上面,还要关注优质学校,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带动薄弱学校发展,使每一所学校每一个学生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全面的充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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