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坚持发展农村经济与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并举,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和调整污染严重的耕地,严格控制用超标水进行农业灌溉。实施改水改厕工程和乡村清洁示范工程,妥善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大力防治畜禽养殖和乡村工业污染,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品,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创建环境优美村镇。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严格限制高污染企业到农村建厂,同时要加大对现有农村、乡镇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十三)以恢复生态功能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实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加强浑河、太子河源头和辽河三角洲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监管。优先保护天然植被,重视自然恢复。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苇、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荒漠化防治等生态恢复工程。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快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恢复。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外来物种侵害。
(十四)以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和碧海行动计划为重点,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强化辽东湾、黄海北部海域和河口地区环境保护。强化港口、船舶和石油平台污染防治,对污染严重的河口临近海域、海湾进行综合整治,消灭劣4类水质。强化海洋环境监测,重点开展对入海排污口、滨海旅游度假区附近海域和典型海洋生态脆弱区的海洋环境监测,加强赤潮预报预警,建立海上污染应急体系。落实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典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逐步恢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功能。
(十五)以危险废物和核设施、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环境安全。加快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健全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和安全处置体系。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实行许可证管理。加强对放射源转让转移、核设施建造、军工遗留放射性废物、退役铀矿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建立核设施辐射环境在线监测系统。改扩建全省放射性废物库。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收费管理制度。
(十六)实施环保重点工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工业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与治理、危险废物处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8大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保按期完成。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