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改革和调整人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自主创新作为评价人才的重要内容,将专利作为职称评定、人才考核的重要指标。
七、重视教育与科普
(二十六)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加强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布局,抓紧培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稳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到2020年建成1-2所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研究型大学。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鼓励有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业单位与高等学校联合建立研究生培养基地。
(二十七)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发展和改革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培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二十八)大力发展科普事业。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增加科普投入,加快科普场馆建设,加强科普培训,提高科普能力,鼓励全社会参与科普,活跃科普创作,发展科普文化产业。
八、加强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
(二十九)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调整结构,整合资源。开发类院所要进行资源优化和重组,构建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运行机制。公益类院所要在2006年完成分类改革任务,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凝炼学科、调整团队,以应用研究为基础,整体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加强自主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力度。
(三十)鼓励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为依托,构建创新联盟,搭建创新平台,承担重大自主创新项目。鼓励产学研结合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三十一)支持、鼓励企业和企业化转制科研机构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十一五”期间省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全部建立企业研发机构,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使技术开发经费达到国家要求,并逐步提高。
(三十二)切实推进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要借助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置调整和土地置换的机遇,做好规划,完善服务,突出特色,全方位深化改革,推进开发区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二次创业。
(三十三)大力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开展各种技术创新活动。各类科技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要向民营科技型企业倾斜。鼓励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