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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都“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


  (二)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来京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

  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理解、尊重、保护来京务工人员的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关心帮助来京务工人员的公益活动。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通州、顺义、昌平、房山等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和200人以上的建筑工地,分期分批建立来京务工人员文化活动站和阅览室,开展送图书、送电影进工地活动,丰富来京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编写来京务工人员《生活服务指南》读本,免费向来京务工人员发放。建立针对来京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制度。开设来京务工人员服务咨询热线,为来京务工人员解疑答惑。制定来京务工人员培训的专门教材,通过市电大教育网络、成人教育机构等途径,加强对来京务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就业等方面的针对性培训。拥有来京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和企业,要加强对他们的职业培训,关心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

  (三)完善来京务工人员管理服务的制度法规

  实行“市民化服务、常住化管理”,构建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体化社会管理新模式。将来京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纳入城市日常管理服务体系,把他们对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方面需求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范围。推进建立来京务工人员“文明百星”拔尖人才“绿卡”制度。按照政府负责、公办为主、依法管理、妥善解决的原则,切实解决好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问题。加强对劳务中介组织和用工企业行为的管理和规范,维护来京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一)全面提升创建文明区县(地区)的工作水平

  把创建文明区县(地区)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内涵,着眼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落实区域功能定位,推动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文明礼貌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进文明区县的管理办法,建立和实施首都文明区县考评工作动态监督管理体制,形成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开展首都文明示范区创建活动。完善与构建和谐社会和区县功能定位相配套的创建考评体系,把分解落实全国文明城区的测评体系和落实北京区县功能定位特色指标有机结合,在注重按全面协调发展要求搞好综合评价的同时,强化按不同区域功能要求的差异化评价。把创建文明区县与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认真解决好群众在物质文化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普及节约知识,开展全民节约行动,推进节约型城市建设。

  鼓励区县根据金融、商业、科技、旅游、生态等不同区域功能,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特色区域文化活动。天安门、首都机场、北京站、北京西站、中关村科技园区和经济开发区等地区整合地区优势资源,提高地域创建工作水平和文明程度。把创建“文明示范大街”和“百城万店无假货一条街”活动结合起来,将王府井、西单、大栅栏、琉璃厂、朝外、中关村等商业文化街建成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文明示范大街。按照文明开发、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管理的要求,加快创建文明旅游景区步伐。积极与天津、河北联手共建进京文明走廊。

  (二)重点抓好创建文明社区工作

  把创建文明社区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推动构建民主法制健全、基本社保均衡、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安全稳定、生活环境良好、邻里互助友爱的新型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激发社区群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创造力,形成广泛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良好机制。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敬老爱幼、扶残助残、扶贫济困等活动,着力培育“友爱、互助、奉献、进步”的社区精神和社区文化,把社区建设成为市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双重美好家园。建立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社区活动中心、文化广场等,广泛开展各类普及性、经常化、科学化的学习教育、文化体育、休闲健身等活动。鼓励社区群众发挥地域资源和人才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创建活动,促进社区学习培训、志愿服务、绿色环保、科技创安、区域共建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街道在文明社区创建中的组织和协调作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街道活动。积极开展文明楼门、文明大院、文明胡同、文明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六、扎实推进创建文明村镇活动

  (一)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为根本出发点,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邻里和谐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积极推进文明小城镇建设,充分发挥中心镇、城关镇的精神文明建设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重点扶持山区偏远乡镇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全市乡镇协调发展。扎实做好创建文明村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邻里、家庭之间的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着力引导农民树立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观念和文明意识,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新农村环境建设,实施“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净化”工程,克服农村中的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放等“五乱”现象,教育和引导农民自觉改正不良行为习惯,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村镇的要求,不断深化创建文明户活动。2008年,创建文明户活动要覆盖到所有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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