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都“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
(京政发[2006]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首都“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首都“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首都“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目录
序言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良好基础
(一)具有首都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二)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收到明显效果
(三)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不断提升
(六)精神文明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发展环境
(一)难得的机遇
(二)面临的挑战
第二部分 指导原则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一、持续抓好公民道德建设
(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三)继续抓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推进市民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一)着力提升市民的综合素质
(二)加强市民文明学校网络体系建设
三、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一)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体系
(二)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体系
(三)不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
四、提高来京务工人员的文明素质
(一)持续开展来京务工人员与首都文明同行活动
(二)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来京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来京务工人员管理服务的制度法规
五、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一)全面提升创建文明区县(地区)的工作水平
(二)重点抓好创建文明社区工作
六、扎实推进创建文明村镇活动
(一)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建立“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七、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一)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
(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三)加强非公经济领域精神文明建设
八、大力提升城市环境的文明程度
(一)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二)着力营造城市优美环境
九、增强军(警)民共建的辐射带动作用
十、持续开展扶贫济困春风行动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理论研究
三、抓好队伍建设
四、广泛发动群众
五、完善体制机制
六、营造社会氛围
七、加大资金投入
序言
规划性质。首都“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是北京市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专项规划。本规划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文明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也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目标。
规划期限。2006年-2010年。
规划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良好基础
“十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全市人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城市的文明程度有了显著提高,为北京的改革发展稳定和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具有首都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制定下发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人文奥运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及折子工程,完善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考评体系,首都精神文明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初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驻京中央单位和部队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