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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郭县政府政务大厅建设方案的通知

  七、准备工作
  (一)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制定有关制度。
  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的方案由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提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项目清理并提出进厅项目意见,监察局负责督促落实 ;重点项目招投标方案由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共同提出;会计集中结算方案、政府采购方案由财政局提出。便民服务项目方案由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商有关部门后提出。上述部门要在5月12日前将工作方案完成并提交政府常务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前郭县政府政务大厅工作制度、审批收费项目管理制度、“窗口”单位服务承诺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各项制度和办法分别由进入政务大厅有关业务的牵头部门提出,经县政府同意后以政府办文件印发执行。
  (二)改革现行行政审批方式。
  进入大厅的各部门,要把所有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即时即办、前审后批、并联审批”3种形式分类,结合“十公开”制度建设,提出项目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标准等,并做出服务承诺。即办件应达到95%以上。
  各部门按照转变职能、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要求,对项目审批流程进行重新组合,以精简、效能、服务为原则,调整内部工作程序。
  各部门对进入大厅的“窗口”要充分授权,发挥作用,增加即办件数量。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行部门领导到大厅行政审批办公室现场办公制度,政务大厅给予提供方便。
  (三)建立县直招投标工作专家库。
  评标专家库范围包括工业、内外贸、建筑、市政工程、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能源、环保、信息技术等相关行业。现建有招投标工作专家库的部门,将各自的专家名单报县监察局,建立县直招投标工作专家库。由县监察局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在政务大厅进行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
  (四)选拔培训“窗口”工作人员。
  各部门要选择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部门工作5年以上,35周岁以下的同志到大厅“窗口”工作。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本部门的各项审批业务,具备对本部门审批业务进行审核的能力,了解“窗口”服务的特点和需要掌握的技能。“窗口”工作人员与原单位工作岗位彻底脱离,专职做“窗口”工作。可定期轮换,但在“窗口”至少应工作一年。大厅管理办公室对各部门“窗口 ”和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考核,对不符合要求和违反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退回本单位;对“窗口”单位和人员考核纳入全县年末综合考核体系。
  八、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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