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郭县政府政务大厅建设方案的通知
(前政发〔2006〕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前郭县政府政务大厅建设方案》已经2006年4月30日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八日
前郭县政府政务大厅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服务型、法治型和创新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畅通的办事渠道,根据全省政务大厅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管理机构。
按照《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前郭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前编发〔2006〕15号)精神,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使政务大厅领导、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1.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窗口行政审批工作,实行“一站式”办公;
2.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考核各审批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分析研究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组织会审会,并协调联合审批事项,监督审批事项完成情况;
5.开展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业务培训;
6.做好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派驻机构。
1.县监察局派驻专门监察室并设立投诉窗口,负责各“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同时负责县直机关涉及“窗口”事项的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执法监察。
2.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设立行政复议申诉窗口,负责受理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大厅各“窗口”事项的行政复议请求,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3.县财政局设立管理窗口,负责县直各部门会计结算、政府采购、县直机关基建项目的业务管理。
4.行政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派驻项目审批办公室,全面组织本部门在大厅窗口完成各项审批业务。
5.县政府信息中心派驻信息技术服务组,负责信息技术管理服务。
各派驻机构在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