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力做好秋收保粮的火灾预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今年我县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做好粮食收储的消防安全指导检查工作。要把安全措施作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的原则,既要保证粮食堆垛不发生火灾,又要保证各粮库的消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要落实乡(镇)、场,村(分场)干部责任制,乡(镇)派出所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督促各村屯抓好防火宣传教育。按照
《规定》要求,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吸烟等方面安全管理责任。各地要认真借鉴蒙古艾里乡农村“七户联防”经验,组建农村消防力量,成立护屯检查巡逻队,严格控制柴草进屯,各村屯要规划玉米秆等柴草储存区域,并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每户只能存放可够一周使用的柴草,并与明火和民房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严禁贴邻民房堆放。各地公安派出所要真正履行职责,按照消防三级管理工作要求,依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对违反禁令者严肃查处,从根本上杜绝柴草堆垛火灾多发问题。县政府届时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全县各地农村柴草堆垛堆放进行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的将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的一切评优选先资格。县政府将在柴草堆垛规划成绩突出的乡(镇)召开现场工作会,推广先进经验。
四、做好防火宣传和检查工作
在秋季防火期间,电视、广播、报纸宣传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同时,各地要制定乡规民约,加强村民用火、用电、用气和柴草堆垛管理,减少火灾危害。县政府将组织公安、粮食、供电、消防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到农村进行防火检查。一是要检查粮库、粮食加工、大型粮食堆垛的防火工作。对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定整改时间,做好跟踪复查工作。二是加强对乡镇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特别是个体粮食收储企业,要认真进行检查,落实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控制防火间距,防止发生火灾事故。要结合全县易燃易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各加油站点、乙炔站、液化气站等场所和单位进行消防检查,确保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三是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的作用,做好本辖区消防工作。认真检查各乡(镇)、村屯对电气线路管理情况,检查秆稞堆垛的专项整治情况及防范措施。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生的火灾案件要迅速组织侦查,重点打击纵火犯罪,从严查处肇事者。四是制定村屯防火公约,组织护屯队,加强夜间巡查,减少纵火案件的发生。五是结合本村情况,配备简易消防拖车,无消防水源的村屯,要设置消防井和农机井,保证消防灭火用水。
五、加强消防队伍的值勤备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