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10年支教工作成绩突出先进单位的决定
(宁政发[2006]9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我区支援基层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支教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已经走过了10年历程。10年来,全区各族人民和区内外各支教帮扶单位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支教帮扶工作,重点在加强受援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贫困偏远山区中小学师资短缺、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开展贫困生资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截止今年7月底,区内外各支教帮扶单位共向南部山区教育事业投入各种款物累计折合人民币1.2亿多元,有力地促进了南部山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目前,已有18个市、县、区实现了“两基”目标,受援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素质整体得到明显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为表彰全区10年支教工作成绩突出先进单位,推动我区支教帮扶工作继续深入有效地开展,确保宁南山区九县(区)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实现“两基”目标,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10年来开展支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宁夏移动通信公司等19个支教帮扶工作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支教工作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希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群众团体、各类企业和各支教帮扶单位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心系山区教育事业,勤奋工作、不断创新,进一步做好支教帮扶工作,努力开创支教帮扶工作的新局面,为宁南山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区10年(1996-2006)支教工作成绩突出先进单位名单(共19个)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区10年(1996-2006)支教工作成绩突出先进单位名单(共19个)
宁夏移动通信公司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
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
宁夏电信公司
宁夏大学
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