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二)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继续建立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出台《宁夏环境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宁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宁夏环境监测管理暂行规定》。加大执法力度,要从源头抓起,严肃项目审批程序。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改项目,包括引进、合作、合资、扶贫项目,都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三同步”制度,坚决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农业开发项目涉及荒地开发、耕地调整,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审批程序执行,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对环保法律、法规中已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一是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通过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及控制农村人口增长,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改善社会环境(居住环境、治安环境、公共设施环境等)。二是坚持节水、节地、节能、节材、节粮的生产发展模式,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向良性发展。三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将生态环境建设与产业开发、农民脱贫致富、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四是通过深化改革,从战略高度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规范社会、经济发展行为,加强资源环境监测和管理体系建设,把强化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五是以推进科技进步做保证,依靠科技开发,充分挖掘潜力,逐步建设高技术型、资源节约型和清洁生产型产业体系。在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环境管理、污染控制中广泛应用新的科技成果。六是严格新建工业项目预审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杜绝新建项目成为新污染源。按照国家发布的淘汰落后和制止重复建设目录,采用严格的技术和环保标准,限制和禁止落后产品和设备进入我区市场。

  (四)提高全社会的资源节约意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各级政府和企业要从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节约用水、节约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建筑节能等工作,深入开展资源节约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将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纳入基础教育内容,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把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等活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全社会营造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

  (五)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科学技术和成果

  围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进领域和关键技术,组织开展基础性研究和科技攻关。鼓励各类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从事生态和环境领域的科研工作,对研究完成的成果予以保护。建立生态、环境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系统,完善科技推广、信息服务体系。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