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范围和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公交客运线路、站场资源为城市有限资源,关系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通过不断改革,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安全、更优质、更便捷、更舒适的公交客运服务。
有效配置资源原则。实施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各类公交企业参与主城区公交客运市场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实现公交线网、站场资源优化配置。
(二)改革范围
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为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和北碚区行政区域内纳入规划的公共交通汽车客运。
(三)总体思路
按照城市公交客运是为公众提供必要安全和普遍服务的社会公用事业,应当优先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大型国有公交企业的主导和带动作用,通过规范公交客运市场多种所有制主体,对公交客运线路按严格的必要条件由政府特许经营,优化公交线网、站场资源配置,理顺公交客运市场监管体制,改善发展环境,完善配套政策,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主城区公交客运营运和管理体制。
三、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对现有客运企业营运线路实施公交化改造
1.在优化公交客运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的基础上,对已在主城区公交客运线路上营运的车辆达不到公交化标准的各类客运企业,按新公布的公交客运线路标准重新予以确认。
2.严格按照公交客运标准实施公交化改造。各类客运企业营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应达到以下标准:(1)线路营运车辆全部为企业自有自营车辆,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营运线路私车挂靠经营;(2)驾驶员、售票员和其他管理员工与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合同,并严格按《
劳动法》进行管理,进入社会保障体系;(3)实行正规化的路队管理和IC卡服务;(4)执行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公交客运统一的车型、路号、车辆色彩、服务人员着装、标准语言等服务标准;(5)按照规定的线路、路号、班次、价格、站点、时间即“六定”方式进行公交线路营运;(6)完全符合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市级交通安全监督部门制定的公共交通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
3.各类客运企业营运线路公交化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制定并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