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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6〕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济南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节约型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八月三日

济南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为扎实推进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的各项任务目标,市政府决定,建立济南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杨佩钦同志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市经委、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公用局、交通局、贸易服务局、水利局、农业局、广电局、民政局、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市容环卫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法制办、物价局、宣传部、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部门确定一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要求部署,研究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措施;建立监督考核体系,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政策;定期调度分析建设节约型社会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健康扎实地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按照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职能,对建设节约型社会作如下分工:
  市经委:负责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抓好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措施,抓好典型示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清洁生产、节能、节水、节地、节矿等专项规划,完善节约型社会标准;负责组织企业深入开展建设节约型企业活动。
  市发改委:负责在计划编制、项目审批等方面,严格节约控制标准,引导、调整投资方向,优化产业布局;调整制定水、热、电、天然气等价格政策,稳妥推进水价、电价和油气价格改革,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参与编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等专项规划,并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衔接。市教育局:负责将资源节约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制定培训规划,加强资源节约教育;负责抓好建设节约型学校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建立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会同市财政局在科技发展计划中安排并增加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专项计划,支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不断提高技术和设备水平;组织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高科技资源节约设备和技术,不断提高企业资源节约技术含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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