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措施:
1.支持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服务。公共图书馆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图书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2.社区、乡镇的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
3.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要定期举办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4.组织第七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弱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并选送节目和作品参加全国汇演和调演。
5.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开发、研制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器具,开展残疾人体育科学研究,抓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有条件的体育院校、师范院校和各级体校要招收、培养一定数量优秀的残疾人运动员。全民健身路径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要求,适当增加相应的设施。
6.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所有公共体育活动场所都应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各州、市至少有一处符合残疾人公共体育活动要求的体育综合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立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综合活动场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裁判员、教练员和分级员队伍;做好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管理工作;积极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就学、就业和保险、奖励等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7.按照“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云南特点、西部一流”的总目标,举全省之力,办好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六)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
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助残意识。
--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
主要措施:
1.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通过不同形式,报道和反映残疾人生活情况,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等内容,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环境。
2.省和各州、市电视台及有条件的县电视台要开办手语节目,各级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推进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工作。
3.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4.继续组织好“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5.大力宣传优秀残疾人、优秀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