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
(川办发[2006]33号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自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推进我省生态建设,加快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逐步推进,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已从大规模实施阶段进入成果巩固新阶段。为进一步推进新阶段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按省政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高度,为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我省作为全国退耕还林工程率先启动和重点实施的省之一,经过多年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已成为四川有史以来实施范围最广、建设任务最重、资金投入最多、惠民最直接的生态建设工程。在工程建设成效逐渐显现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存量任务大、涉及农户多、时间跨度长、空间范围广,政策补助将陆续到期,营造的林木绝大多数还处于未成林阶段和生态效益的培植时期。同时受自然地理条件等多种因素制约,后续产业发展缓慢,配套措施还未完全跟上,退耕农户的生计渠道相对较单一,对耕地和政策补助的依赖性依然较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面临严峻考验。各地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分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巩固成果上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新情况,认真解决新问题,充分依靠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国家提出的“巩固成果、确保质量、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巩固工程建设成果。
二、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理措施,抓住主要环节,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一)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制。紧紧依靠广大退耕农户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定和完善管护制度、村规民约,全面落实管护措施和责任。把政策补助与造林质量、管护效果直接挂钩,严格执行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制度。凡达不到国家要求标准的,实行暂缓兑现的约束机制并限期整改。创新管护机制,积极推行联户互管、出资代管、大户承包管理等行之有效的管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