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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3.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本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调查摸底,掌握案件线索。检查孕妇报告和随访、乡镇定期孕检、中心户长联系育龄对象等情况;检查各级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自2003年1月1日以来的B超检查、染色体检测,引产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等情况;检查2003年1月1日以来领取一孩《生育证》后未生育、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情况,特别是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以及人流、引产的妇女情况等;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是否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有权销售机构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检查医疗、医药广告市场;检查书刊、光碟等出版物市场。

  (二)依法依纪处理问题和整章建制阶段(11-12月)。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迅速组织调查取证,对有关责任人,经查证证据确凿的,要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包括制订和完善生育过程跟踪服务和管理制度,B超、染色体检测等设备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案体查处制度等。重点加强孕情跟踪、助产技术服务、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

  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查处案件每月报告制度。各设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0日前,将上月查处案件情况归总报省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省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将各地立案、结案和处理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同时,对各地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综合治理工作结束以后,各设区市要对本地区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文字总结材料,报省关爱女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整治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地区和部门,责成其说明原因,限期整改。此项整治工作也将作为年终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省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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