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在教育的基础上,各单位对照“争创目标”和“诚信守则”,认真查找问题与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纠正和防止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言行,堵塞产生违诺失信问题的漏洞,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要建立“信用分类管理和失信公示制度”,通过河北建设信息网、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公布所属单位诚信服务的信息,努力在建设行业创造“诚信者光荣、失信者耻辱”的工作环境。
(五)组织申报和验收,弘扬表彰先进。年底,各单位要对这一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各市要按照“争创目标”,并结合“诚信单位”评选,今年11月份,向建设厅申报一定数量的优秀诚信单位。省建设厅将本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原则,通过明察暗访、考核验收、社会监督员评议等方式,从中筛选出特别优秀的诚信单位推荐到省文明办,参加由省文明委组织的“河北省百佳诚信单位”的评选和表彰,并对特别优秀的诚信单位在建设系统的年度行风建设考核评比中适当加分。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争创“百佳诚信单位”,是我省建设系统响应省文明委的号召,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建设部门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把组织开展这一活动,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切实做到活动有规划、推进有措施、管理有制度、评比有条件、奖励有政策,确保活动扎扎实实开展。
(二)明确职责,搞好协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这一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经常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并做好诚信单位的筛选和申报工作。要把这一活动与行风建设、纠正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运作、齐抓共管、协调一致、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活动计划。在活动中,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紧密联系建设行业实际,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弘扬正气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不搞“评比”等活动,不断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建设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各单位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在组织开展这一活动中,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并积极探索和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