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系统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冀建政〔2006〕441号)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房管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园林局、各扩权县(市)建设部门,厅属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建设系统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河北省建设系统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为促进河北省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结合全省建设系统实际,现就我省建设系统开展“争创百家诚信单位”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和争创“百佳诚信单位”为载体,引导广大建设工作者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弘扬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行业新风。切实解决好政府关注、百姓关心的突出问题,加强建设系统诚信体系建设,为优化我省建设事业发展环境,促进全省建设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这一活动,继续建立健全和完善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在较短的时间内,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职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和群众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切实纠正,不断推动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和公开诚信守则。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争创目标”,结合实际制订诚信守则,以“承诺”形式在本单位和当地新闻媒体公示,同时要公示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和电子投诉信箱网址,大力抓好便民服务热线的工作,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搞好发动,营造活动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开展这一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人人知荣辱、讲诚信的良好氛围,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展示良好形象,传播社会文明。
(三)进行教育,强化“荣辱观”和“诚信”意识。各地、各单位要围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这一主题,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组织群众性大讨论,广泛深入进行荣辱观教育,使“八荣八耻”和“诚信守则”成为规范、约束广大建设者言行的准则。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用发生在身边的先进事迹教育、影响和激励身边的人,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正气,以点带面,推动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