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城建行业安全运行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
(冀建城〔2006〕44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园林局,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局、处),扩权县(市)建设局、城管(规划)局: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陆续发生台风、洪涝、泥石流等较大自然灾害,我省也发生一起3人死亡的排水管网维修事故。当前,“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加强我省城建行业运行安全和综合防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愉快的节日,现就做好“十一”期间城建行业安全运行和综合防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各级城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观念,按照国务院和建设部有关做好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建设行业运行安全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005〕19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行业运行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冀建城〔2006〕265号),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做好节日期间城建各行业安全运行和综合防灾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抓好抓实,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制。要周密部署“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安全和防灾工作,做好节前预防、节中监控,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节日期间万无一失。
二、做好排查工作,确保行业安全运行
各级城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强化各项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完善风险防范预警措施,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有效防范和应对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各级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在节前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城市供水、燃气、公交、市政设施以及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运输工具及游乐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事故隐患,使城建行业的各类设施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各种设施安全运行。
全面排查供水、燃气、排水等管网设施,清理拆除占压管线的违章建筑,对有漏失隐患的管线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灌装、使用、周转等环节的管理,杜绝不合格或超期服役钢瓶的使用;要切实检查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单位的安全措施,加强下水道安全作业管理,杜绝发生下井作业死伤事故;对投入节日运营的公交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状态,同时要对司乘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严防服务事故发生;要重点对城市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游乐设施、供电设备、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架空索道、缆车、过山车和易发生事故的其它交通工具、游乐设施和运输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凡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或违反操作规程的,一律停止运行。要制定周密的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确保节日期间大型游园、游山活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