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村”的确立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符合规划要求。帮建村庄必须是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确定保留的村庄或中心村。二是基层组织团结有力,干群关系融洽。村级班子团结,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能够积极带领村民建设新农村。三是村经济基础比较好,有一定的集体收入。四是村庄建设有一定基础,村民居住环境良好,生产生活条件有一定保障。五是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民有较高的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利用1-2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帮建村“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文教卫体设施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健全,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民生活更加殷实;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干群关系和谐融洽”的创建目标。
(二)帮建内容
规划编制先行。一是重点镇要按照《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组织编制文明生态村建设村庄规划,并及时上报审批。市、县建设和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帮助重点镇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投入到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确保200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帮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督导帮建村严格实施村庄规划,确保文明生态村建设按规划执行。加大对村庄“两委”班子领导成员有关规划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执行的规范性和自觉性。严格规划的实施监督,通过公示栏、广播站、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规划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对规划的认识,增强其履行规划的自觉性。
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一是帮助帮建村庄谋划发展经济思路,实施产业强村,走“一村一品”,特色、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推进物质文明建设。指导帮建村庄充分发挥本地优势,积极发展种植、林果、养殖、加工、旅游等特色产业,通过培育特色产业,壮大龙头企业,扩展产业规模,支持一批具有较强优势的特色产业提升层次,延长链条,增强辐射力。二是突出文化兴村,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村庄建设“村民中心”,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功能,加强村庄文化活动室或体育健身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广大农民明辨是非荣辱、移风移俗、树立新风、崇尚文明,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科技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三是突出民主治村,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基层民主,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优化人居环境治理。坚持把改善人居环境作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革新生活方式,帮助村庄开展以“三清三化”(清垃圾、清路障、清杂院,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街院净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结合清洁能源利用,修建沼气池、污水、垃圾等处理设施,指导农民改厨、改院、改厕、改圈,实现人畜分离,切实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容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