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集装箱零担全程快捷运输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6〕276号)
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集装箱零担全程快捷运输服务收费标准的函》(集运办函[2006]20号)收悉。鉴于铁道部将于2006年11月1日在全路取消零担货物中转业务,压缩零担货物办理站。为了方便货主对零担货物运输的需求,你公司所属天津津铁集装箱运输中心拟在天津地区的天津站南站、天津西站西营门和南仓站货场开展集装箱零担全程快捷运输服务业务。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装箱零担全程快捷运输服务收费项目分为集装箱拼箱综合费、铁路零担货物运输费和到达服务费三项,计费原则和标准如下:
(一)按照规定,集装箱拼箱综合费为每吨70.5元,其中:发送综合服务费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综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管[1998]578号)相关规定执行;仓储费按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仓储保管等五项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工[1998]153号)相关规定执行,仓储时间按平均两天周转期计算;卸车费、搬倒费和装箱费按铁道部《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铁运[2005]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集装箱零担全程快捷运输费按
铁道部《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中铁路零担货物运输费用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