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使其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干部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对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增强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相关职业的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对应急救援队伍、青年志愿者和各类社会公益机构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七)开展公共安全教育。要针对我省较常见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结合相关课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教育,使公共安全教育内容进入学生课堂。同时,利用教育电视台等远程教育平台,对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普及教育。父母对子女应进行必要的应急知识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各级组织的应急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订工作计划。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计划。从今年开始,用五年的时间,初步在全社会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倡导通过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减少因此而导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省应急办、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共同负责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科普宣教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优,确保取得实效。
  (五)提供专项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支持。省有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在各部门相关预算中优先安排,需增加的经费在年度预算中申请。同时,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宣传作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