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经济贸易政策措施刊登公布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经济贸易政策措施刊登公布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6]3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23号文件精神和商务部商办函〔2006〕7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经济贸易政策措施的刊登公布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政报》是省人民政府指定汇集刊登本省经济贸易政策措施的官方刊物,负责刊登省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长沙市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单行条例,省人民政府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措施,其他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制定的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措施。
  二、制定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措施,都必须符合WTO规则和我国政府的承诺,并在《湖南政报》上刊登公布。上述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措施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在《湖南日报》或本行政区域内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布。
  三、长沙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上述规章、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制定的上述规范性文件,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后送《湖南政报》刊登公布。
  四、省商务厅要确定《文告》联络员,负责将本《通知》规定的经济贸易政策措施标准文本和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报商务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刊登。标准文本由《湖南政报》社提供,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由征求意见的单位提供。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商务厅要加强对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经济贸易政策措施透明度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透明度条款义务的相关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