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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的决议

  三、突出重点,区别不同对象,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继续做好全体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所有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同时,切实搞好企业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广大职工依法参与企业管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的能力;重视和加强广大农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和农民工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表达合理诉求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省。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学法用法与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要围绕平安和谐吉林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水平。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要深化乡村、社区等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搞好“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五、新闻媒体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政府网站和专业普法网站要努力成为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取法律帮助的有效途径;加强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园地、阵地建设,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手段;鼓励、引导和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志愿活动;认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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