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前四个五年规划的实践说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全市各级物价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责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监督等制度。要明确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建立法制、办公室、人事、机关党委等方面协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实法制工作力量,保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实行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法制工作机构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工作。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的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使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增强普法针对性
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围绕不同时期须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方法,制定相应措施,注意抓好典型,及时推广经验,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物价部门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
价格法》及其相关的配套法规规章,在整顿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管和利用价格杠杆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重点加强对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从事价费审批审核、价格行政处罚、价格鉴证、定价成本监审等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知法、守法特别是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保证行政行为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
(三)完善制度,构建法制宣传教育长效保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是法制宣传教育走上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形成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要认真做好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继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以党组名义组织进行两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要把学习、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以及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2、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严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和目标要求,保证学习措施制度化。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方法,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要确保学习时间,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并要认真做好学法笔记;单位要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每人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5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