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入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
行政许可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
公务员法》、《
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4、结合物价部门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与价格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
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等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同时要及时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