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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机电工业技工学校(南京机械工业职工大学)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机电工业技工学校(南京机械工业职工大学)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宁价费[2006]294号)


南京机电工业技工学校(南京机械工业职工大学):
  你校《关于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了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新途径,你校拟采取高级技工+大专学历的模式办学,以培养既有实际操作能力又有发展潜力的复合型人才。根据你校的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技工班学生在中技工学习阶段按中技工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实习材料费。
  二、技工班学生在高级工学习阶段考取成人大专(半脱产)班后,如课程互不影响,可分别按高级技工收费标准和成人大专(半脱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三、技工班学生在高级工学习阶段考取成人大专(半脱产)班后,如课程有重叠,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免修的课程,按照相应的比例免收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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