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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基唐城(三期)高层住宅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基唐城(三期)高层住宅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06]048号)


南京金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金基唐城(三期)高层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 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住宅根据与业主购房时协议的约定在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内收取。公共服务的内容按合同或业主公约约定实行。
  二、 电梯、水泵、公共照明等公共水电费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合理分摊。
  三、 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为120元;地下车库停车,业主共用车位为260元,业主专用车位为60元;临时停车收费按宁价房[2005]058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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