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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挂牌督办子牙河流域环境污染重点案件的通知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挂牌督办子牙河流域环境污染重点案件的通知
(冀环办〔2006〕309号)


石家庄、邢台、衡水市环保局:

  9月3日至6日,我局姬振海局长和孙彦敏副局长、宋春婴副局长分别带队对子牙河流域的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等四个市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抽查,先后检查了安平县镀锌工业区、永年县电镀工业区等3个工业园区,石家庄市良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邯郸市污水处理厂、晋州市亚太污水处理厂等10家污水处理厂,石药集团新诺威有限公司、赵县利民淀粉企业集团公司、河北玉峰淀粉糖业有限公司等23家重点污染企业。检查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擅自开工建设生产,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为使违法排污、违法建设受到严厉打击,使子牙河污染严重问题有所好转,我局研究决定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重污染单位,良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石药集团新诺威有限公司、晋州市亚太污水处理厂、河北金源化工有限公司、安平县电镀工业区(宗庄镀锌工业小区、郭西镀锌工业小区)、河北玉峰淀粉糖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直接实施挂牌督办,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限期整改。各有关市、县环保局要严格履行职责,对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排污企业该关的关,该停的停,严格按照督办要求,落实到位。

  省环保局将会同省监察厅,督导检查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情况,并向新闻媒体通报。各有关市、县环保局于10月15日前上报处理结果,逾期未办结案件要上报文字说明。

  联系单位: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李若玲  0311-87905059

  附件:子牙河流域环境污染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名单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八日

子牙河流域环境污染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名单

  一、石家庄市(良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水超标排放案

  存在问题:该厂设计日处理能力10万吨,实际日处理3万吨,部分污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检查时,该厂污水处理设施曝气池正在运行,4个沉淀池只有一个有水,总排污口出水流量较小。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进口水质COD浓度为2400 mg/L,污水出口COD浓度为678mg/L,严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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